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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自治区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5-04-10     

经开区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支持基层集聚引领和服务产业发展的人才智力资源,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管辖企业申报2025年自治区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一)人才工作载体

1.院士工作站。指以企事业单位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两院”院士及其团队为核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养创新人才队伍,为增强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创新平台。

建立院士工作站的载体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20万元经费补助。

2.专家服务基地。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创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机制,组织引导专家利用专业优势,帮助基层集聚创新资源、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培养急需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的载体单位年度考核合格后,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对产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成效显著的,推荐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

自治区特聘专家”指围绕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重点产业发展所需,企事业单位从区外柔性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年定期来宁指导工作贡献突出的专家。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人社厅聘任“自治区特聘专家”,聘期3年。聘期内给予引进单位5万元经费补助,个人享受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

二、申报条件

企事业单位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需高层次紧缺人才为重点,开展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工作。已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人才小高地等人才工作载体的单位不重复申报,已聘任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的人员不重复申报

(一)申请建立院士工作站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与一名院士达成在宁建立院士工作站协议;

4.具有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投入,能为院士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二)申请建立专家服务基地的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主导产业应符合自治区确定的重大战略、“六新六特六优+N”产业总体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

3.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拥有的技术、产业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聚集一批该产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5.在产业领域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申报“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且与引进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

3.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能够解决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研究并进行推广应用,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

5.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材料

(一)人才工作载体

1.申报函申请建设单位正式公文报送,须具体说明申报原因及载体依托单位的运营、专家合作、辐射带动作用等情况;

2.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院士工作站(附件1)/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附件2)及相应佐证材料。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

1.申报函。以引才单位正式公文报送,须具体说明引才单位推荐理由,申报专家个人业绩与合作成效贡献等情况;

2.近五年内引进专家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合作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

3.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表(附件3)及其相应佐证材料。

五、申报要求

1.申报(推荐)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确保符合相应申报要求,申报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合规。

2.银川经开区管辖的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请务必先通过“钉钉”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理由:自治区人才载体)。再通过钉钉APP扫描“人才项目申报单位信息采集”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提交电子数据。

如申报单位已于2025年提交“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3.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423日前,将纸质申报函》《申报表》一式2份,《承诺书》《营业执照》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式1份(A4幅面、编列目录,胶装成册)报送至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海 燕 8688296 王云 8688320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院士工作站申报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3.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表

     4.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5410

项目申报

人才项目申报单位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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