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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11     

开发区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与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博士后工作对我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相互协同,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现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条件

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单位申请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设站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设站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二、申材料

1.《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统一A4幅面,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涉密申报材料,应在《申请表》封面醒目位置标注“涉密”字样。

2.佐证材料应编列目录,包括工作指南》中所列申请条件(含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和《申请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经营业绩、评价评级、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超过40页。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请整理为一个压缩文件(30M以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与压缩文件名称一致,格式为“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单位全称”。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务必于2024年1015日(星期)12时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自治区级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未来战略规划事业发展需要以及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实际等情况,结合人才需求快研究,确定方向,积极申报。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人社厅。

3.自治区人社将择优推荐至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审核,结果及后续工作另行通知。

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张海英 5099010

电子邮箱:nxzjc5099010@126.com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517室

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海燕8688296 / 王云 8688320

电子邮箱:HRYCDA@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劳动局窗口

附件: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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