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全力构建营商环境大格局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银党发〔2024〕5号)和《关于认定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及推荐首席专家为高精尖缺人才的通知》(银人才发〔2024〕8号)要求,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人才申报认定2024年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
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表扬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报》(银党发〔2024〕4号)所列“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和“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详见附件1。
(二)银川市“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首席专家
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表扬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的通报》(银党发〔2024〕4号)所列“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中担任“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职务的专技人才,详见附件1。
已被认定为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含任期内和任期已满)的,不再申请认定。
二、申请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的推荐单位经营住所应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并在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
2.申请人政治素质过硬,在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3.申请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违规行为。
4.申请人符合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所列条款(见附件2)。
5.认定C类人才的申请人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认定D类、E类、F类人才的申请人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和能力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方式
1.全职本土:指在银川市全职工作2年以上,在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2.全职引进:指从宁夏域外引入、全职在银川市工作,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首次在银参加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起始月距申报工作开始月不超过2年(2022年7月及以后)。
3.全时引进:指从宁夏域外引入,在银川市有固定居所,在推荐单位工作每年不少于9个月,且在推荐单位计发薪酬,在经开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未在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柔性引进:指未在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在银川市无固定居所,在推荐单位工作时间不确定。
(三)推荐认定的首席专家需符合以下遴选条件
1.与推荐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工作或服务合同,担任首席技术研发负责人(首席专家)、技术总工程师(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职务不少于3年。
2.首席专家、首席工程师、首席技师的全年工资性收入(不含股权、投资性收益)应分别不低于2023年度自治区城镇单位(全口径)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7054元)300%、250%和200%。
3.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单位信息采集
1.请安排工作人员通过“钉钉”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申请理由:民营企业信息采集)。
2.扫描“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提交电子数据。
因其他人才项目,推荐单位于2024年6月1日后已提交“人才项目申报/推荐/考核单位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的,不再重复提交。
(二)个人信息申报
1.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请申请人通过“钉钉”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申请理由:高精尖缺人才认定)。
2.扫描“银川市高精尖缺|申报”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银川市高精尖缺|申报”→提交电子数据。
3.电子数据提交后,报送纸质《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4),一式1份。
4.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附件5),一式2份,其中1份装订入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1套,请按顺序排列、编列目录,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
a.《承诺书》。
b.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毕业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c.与《认定申请表》《基本信息统计表》内容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d.工作方式为全职本土、全职引进且未被批准退休的,提供2022年1月~2024年7月《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请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个人办事]→[个人权益查询与打印]栏目中申请、下载。(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e.2022年~2024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请在“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栏目中申请、下载。
5.被推荐认定的首席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承诺书(附件5),一式2份,其中1份装订入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1套,请按顺序排列、编列目录,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
a.《承诺书》。
b.公安机关近期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宁夏户籍的请关注“宁警通”微信公众号→微警务→办事中心或登录“我的宁夏”→公安服务→申请。
c.系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的申请人由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遵章守纪情况说明。
d.任职证明。
e.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签字页应必备)。
f.工作方式为全职本土、全职引进且未被批准退休的,提供2022年1月~2024年7月《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请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个人办事]→[个人权益查询与打印]栏目中申请、下载。(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g.2022年~2024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请在“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栏目中申请、下载。
h.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毕业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i.与《认定申请表》《基本信息统计表》内容相对应的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任职证明、业绩成果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3)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须提供原件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推荐单位要对被推荐人员的道德品行、政治素质、教育和工作履历、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情况进行认真核实,重点核查其业绩的原创性、真实性、示范引领性和产权完整性,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对弄虚作假、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推荐单位,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给予通报。
6.申报截止2024年8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海燕 8688296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四楼组织人事劳动局410室
附件:
1.银川市优秀民营企业家、综合实力“20强”民营企业名单
2.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双轨制”认定标准目录
3.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申请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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