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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任务的通知

时间:2024-07-01     

各培养人选和培养单位:

   根据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度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培养人选名单的通知》(银人才发〔2024〕5号),为确保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管理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确认

经开区所辖企业有10人(详见附件1)入选2024年度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请公布的培养人选和培养单位认真对照以下要求,于2024年7月2日12时前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入选人才项目(计划)人员|工作变动备案》信息。如未提交,视为自愿放弃,将提请取消培养资格。

1.公布人选仍在申报培养单位工作,且培养单位仍属经开区管辖的,纳入银川经开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计划。

2.公布人选已与申报培养单位解除培养(工作)关系,进入经开区所辖其他企业工作,且新工作单位同意接续培养任务的,纳入银川经开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计划。

3.公布人选变更工作单位或申报培养单位不属于经开区管辖的,不再纳入银川经开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计划。仍符合《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且工作单位同意接续或完成培养任务的,应提交单位经营证照、纳税付款银行支付凭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提供)及工作证明材料,进行培养任务转移。

4.申报培养单位停止培养,无单位接续培养任务,公布人选自愿放弃培养资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符合应撤销培养资格情形的,培养单位个人应书面说明情况,停止培养。

5.公布人选与申报培养单位解除培养(工作)关系后暂未就业或正在变更工作单位的,本人应书面说明情况,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给予60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按上述情形处理。

二、培养周期和经费支持

公布的2024年度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周期为三年(管理期为2024~2027年),培养经费分3个层次,按照60%和40%比例分2批次拨付。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开展科研项目、科技攻关、课题研究、出版专著、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活动,在培养单位监管下由培养对象支配使用培养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或挪用,并做好监督检查,确保经费支出符合人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

三、签订《培养计划任务书》

请公布为2024年度培养对象的人选及培养单位于2024年7月5日前,向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纸质《培养计划任务书》(一式3份)。签订任务书后,培养人选和培养单位将纳入银川经开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计划,正式确定为经开区培养对象,分批拨付培养经费。逾期未提交者,视自愿放弃,将提请取消培养资格。

按照《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实施办法》要求,确定的培养对象及培养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和考核方案,选择相应领域(行业)内思想政治素质高、专业水平高、职业道德素质高的优秀专家作为指导教师(优先选择入选自治区塞上英才、塞上系列名家以及享受国务院或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等高层次人才),开展学习研修、交流实践等培养活动年末从学习工作、科研课题、项目实施、实践锻炼、创新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联系人:海燕 8688296王云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

1.关于公布2024年度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工程培养人选名单的通知

2.银川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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