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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8     

开发区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做好2024“自治区特聘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自治区特聘专家”是我区实施柔性引才的重要形式,是指从区外柔性引进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学术、科研、技术、产业等方面难题,能够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急需紧缺人才,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实施办法》(宁人社发〔2023〕21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引进途径和形式。

(一)个人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养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能够解决行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3.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课题研究并进行推广应用,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取得一定成果;

4.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与引才单位有一定合作基础,签订三年以上合作协议,能够每年定期来宁指导工作;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外聘的情形。

已聘任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引才单位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登记注册满3年,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2.所在产业领域符合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需要;

3.具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聚集一批该产业领域的技术人才,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够发挥较强示范推广和辐射带动作用;

4.引进人才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已建立具体合作事项;

5.能够为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工作报酬和工作生活条件。

二、柔性引才主要形式

1.顾问咨询。引进人才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可担任单位顾问,提供战略咨询、项目管理、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2.技术入股。引进人才持有专利技术的,可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3.挂职兼职。引进人才具有丰富管理经历和技术技能专长的,可挂职担任单位管理职务、技术首席等,或以特聘兼职的方式开展工作。

4.项目合作。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或人才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以成果转化、技术转让、科研攻关、技术推广等项目形式提供智力服务。

5.揭榜挂帅。用人单位针对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发布技术榜单,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科研创新团队,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以科研成果兑现其科研经费投入。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函,以正式文件报送(主送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合作协议和能够证明引进专家技术水平、业绩成果、合作成效等内容佐证材料;

3.宁夏回族自治区柔性引进人才申请表(附件3)及其相应佐证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得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3年内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

2.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以正式文件报送(一式一份)。

3.务必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12时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初审,逾期不再受理。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全部佐证材料制作成1个PDF文件,不超过30M)发送至YCDAHR@163.com。

联系人:海燕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中心才服务窗口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报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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