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个人中心 长者版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动态>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4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及第二十批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4-03-25     

开发区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做好2024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党人才办〔2024〕1号)及《关于做好第二十批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党人才办〔2024〕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用人单位积极推荐申报。

一、2024年度“西部之光”访问学者人选推荐

(一)推荐原则

1.坚持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使命任务,聚焦自治区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为主的六“新”产业,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为主的六“特”产业,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为主的六“优”产业和教育、医疗、水利、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领域事业发展需要推荐。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的基本条件进行推荐。

(二)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强烈的求知欲、上进心和较大培养潜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近5年来,科研和工作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已参加过“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或1年期赴外访学研修活动的,或因单位、个人原因无法保证访学时间的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范围

推荐人选应为区、市产业发展急需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人员,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主要参与人、重点项目主持人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程序

由个人进行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经银川经开区审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五)访学单位及培养方式

访学时间预计从2024年9月开始至2025年8月结束,具体时间按照中央组织部通知要求确定。“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接收单位主要为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科技部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所属的研究所(中心),以及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东部有关省市及北京市所属研究机构、重点院校、科研及医疗卫生机构。对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以“导师+助手”方式进行培养,导师由“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学术技术带头人担任。

(六)工作要求

1.个人申报前要根据推荐条件,结合自己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自行查询目标研修单位和导师,争取与目标研修单位和导师提前沟通以提高申报成功率。每个人可提出两个志愿。

2.推荐人员要认真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近

5年科研和工作业绩简表》(“工作单位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和推荐单位盖章)(详见附件1、2)。申请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3.推荐人员所在单位请于3月27日(星期三)上午12:00之前,将《“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近5年科研和工作业绩简表》《推荐人选汇总表》(详见附件3)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经开区管委会410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第二十批自治区“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研修人员推荐

(一)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围绕教育、医疗、科技、农林、水利、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领域,严格按照人选基本条件进行推荐。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培养项目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

(二)人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基层的精神;

2.有较强的专业素养和科研能力,在教学医疗科研和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

3.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医疗卫生类需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教学类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或技能等级。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急需培养的专业人才,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3年已参加过“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或半年期以上赴外访学研修的,或因单位、个人原因无法保证脱产访学研修的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研修时间

根据人选条件、研修内容等研究确定,一般为6个月或1年。研修期为1年的,具体时间从2024年9月起至2025年8月底结束。研修期为6个月的,具体时间从2024年9月起至2025年2月底结束;2025年3月起至2025年8月底结束。

(四)研修方式

采取全脱产方式进行,按照“导师+助手+课题”的模式,到自治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等进行研修学习。在导师的指导下,研修人员承担或参与科研、教学等核心业务、调研工作,并至少完成1项自选课题。研修导师由研修人员个人申报,个人未申报的,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确定。

(五)推荐程序

由个人进行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经银川经开区审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接收单位

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自治区教育厅所属中小学;自治区卫健委所属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银川市所属银川二中、银川九中、唐徕中学等中学及小学、幼儿园;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及宁医大总院;区属企业等单位。

(七)经费资助

自治区党委人才办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6个月1万元)核拨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员的食宿补助、导师工作补助、科研课题及调研费用等。培养经费由接收单位掌握使用,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研修人员食宿由接收单位协调解决。

(八)工作要求

1.请各用人单位严格人选资格条件,择优推荐热爱学习、珍惜机会、有发展潜力且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同一单位最多推荐2名人选。

2.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18:00前,将人选申请表和汇总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详见附件4、5)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经开区管委会4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莫嘉纬,电话:8688296

附件:1.“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

     2.近5年科研和工作业绩简表(2024年度“西部之光”)

     3.“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4.“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申请表

     5.“基层之星”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汇总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年3月25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