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一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在银川经开区辖区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独立核算分支机构),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在银川经开区税务局缴纳税费。
2.全职工作的申请人须在推荐单位工作满6个月,在宁工作并在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申请人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坚持科学精神,潜心一线科研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三)近5年来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
(四)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不良行为和记录;
(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附件2)相关要求。
二、申报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附件3),一式3份。
2.《承诺书》(附件4),一式2份(在印证材料首页装订1份)。
3.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
(二)申请人在银川经开区辖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证明、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银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章程;
(三)申请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业绩成果主要佐证材料(符合多个条件的按最高认定层次提供)。
印证材料复印件均需个人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编列目录清单,按顺序排列,A4纸双面打印,按图书样式装订成册,一式1份。
三、申报要求
1.推荐单位和申请人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认真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2.推荐单位要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的道德品行、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及遵章守纪、重要业绩成果、违法违纪、失信惩戒等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规。符合“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选,应在推荐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3.对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取消推荐人员资格外,银川经开区3年内不受理推荐单位申报的各类人才项目。
4.2024年2月28日申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1.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10室
联系人:莫嘉纬,电话:8688296
2.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人:王云,电话:8688320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2.《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
4.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