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兑现工作,按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关于公布2022年度享受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人员名单和兑现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管发〔2023〕17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享受政策待遇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兑现)期限
2022年11月~2023年10月。
二、兑现要求
(一)生活(租房)补贴
1.生活(租房)补贴实行后补助。以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复核期内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为一个兑现周期。
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时限不超过24个月;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3个月未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
(二)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实行后补助。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截止2023年11月1日),且复核期内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计发一次。
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在原申报单位工作满4年且在新单位工作满1年后,须重新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变更工作单位期间,超过6个月未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取消待遇资格;未在申报单位工作满5年或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
3.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仍在申报单位工作,自愿变更保障方式为生活(租房)补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照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生活(租房)补贴兑现周期及标准,扣除已发放补贴,予以兑现。
(三)共有产权房
1.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人员应在申报单位和经开区辖区企业中工作满约定年限,并严格履行《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共有产权房入住协议》中的约定和义务,期满后享有100%产权。否则,停止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退出房屋或购买全部产权,且不能申请享受其它政策待遇。
2.主动退出房屋的,应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川市民大厅B区7楼711房间(市委人才工作局人才规划科5555825)开具退房证明;携带《退房证明》、《入住协议书》、缴费票据等材料到银川市房投公司(5555869、8307460)办理验房、退房手续。
3.自愿购买全部产权的,应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申请。经研究同意后,按照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公布的房屋评估价及相关程序办理。
4.入住共有产权房期间,如存在未按协议约定,拖欠应缴应付款项,转租、转借、转让给第三人(方),改变共有产权房用途或拆改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报请银川市取消待遇资格,追究违约责任。
(四)享受政策待遇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待遇资格并停止兑现。
1.被确定人选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疾病、伤残、死亡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形,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2.被确定人选出现断缴、欠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
3.被确定人选进入其他不符合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申报条件单位的。
4.被确定人选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以及要求提供复核、补充材料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
5.申报(工作)单位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三、应提交的复核材料
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核发)、2023年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交款银行支付凭证(要显示交税入库单位)或完税证明。同一单位有多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提供1份。因单位原因,个人无法在线提交营业证照、缴税付款凭证信息的,由单位出具统一证明并单独向经开区报送材料。
2.2022年7~12月、2023年1~8月《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PDF文件。请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个人办事]→[个人权益查询与打印]栏目中申请、下载。(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3.享受生活(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待遇人员,须提交农业银行借记卡(卡号面),请与身份证正反面彩印至同一面。
4.与申报(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与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工作岗位页、签字页应必备)。
5.以上纸质复核材料须提交打印件或复印件1份,同时在钉钉工作平台中提交原件电子版。
请扫描“资格复核”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大学生住房|资格复核]→提交信息。
四、非银川经开区公布人选的转入及复核
1.非银川经开区公布的2022年度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入选人员,变更工作单位至经开区辖区企业并由经开区兑现相应政策待遇的,须按照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兑现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未满足2023年度政策待遇兑现条件的,延后至下一年度复核兑现。
2.请加入钉钉工作平台,提交转入登记信息,将纸质材料1份送交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
(1)《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入选人员转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件和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与银行卡号面印在同一面,彩色)。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为6个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申请人与经开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工作岗位页、签字页应必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022年、2023年1~8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该单位发放工资至2023年7月)。
(5)申请购房补贴的,须提交有本人或配偶签名的购房合同和产权登记证书。由配偶签名的,须提交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
3.请在钉钉APP实名登录(注册手机号与申请人常用手机号必须一致),扫描“转入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AKLK5237]→[加入团队]→申请理由[宜居工程+入选年度]。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开区人事劳动局②]→点击[大学生住房|转入登记]→提交信息。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
五、相关要求
1.资格复核截止日期:2023年9月4日。未按要求提交复核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待遇资格,不再受理。
2.享受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待遇人员应认真对照兑现要求,如实提交复核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查实后一律取消待遇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交虚假材料(错误数据)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凡涉及日期,应准确填写至“日”。上传的图片应为“原件”且字迹清晰、完整。
联系人:许媛媛 5062867 王云 8688320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
1.银川经开区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银川市青年大学生住房保障政策入选人员转入申请表
3.变更/终止待遇申请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