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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和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2     

开发区各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规字〔20187号)相关规定,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和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含中央驻宁单位)。

二、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自主培养博士工作补助对象

主要指在自治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工作后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目前仍在我区工作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对象

主要指201711日后全职引进,首次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重点学科以及国(境)外重点院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区首次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在职在岗人员。

其中:国内重点院校重点学科指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学科。国(境)外重点院校指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均在前200位的高校。

()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发放对象

主要指201711日后,首次从国内外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在岗人员。

(四)工作补助、安家费发放标准

详见《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标准一览表》《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安家费标准一览表》(附件3)。其中:201711日后自主培养和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将在申报年度次年符合考评要求后发放,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将按比例分三年兑现。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申请

1.201711日后全职引进博士、硕士和自主培养博士首次申请工作补助的,填写《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申报表》。

2.201711日后全职引进博士首次申请安家费的,填写《自治区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签字页应必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在申报单位缴费起始月至提交申报材料当月)。

5.申请人是自主创业的,还须提交近6个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用人单位营业证照复印件、最近年度用人单位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凭证)复印件。

7.用人单位及申请人承诺书。

(二)后续申请

申请后续年度工作补助、安家费的,由申请人于每年51日前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自治区博士硕士补助(安家费)人员变动情况备案》信息。

如申请人在享受补助期内发生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死亡、违法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用人单位应在上述情形出现30日内,如实提交《自治区博士硕士补助(安家费)人员变动情况备案》信息。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对照申请资格与条件,如实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有效。

2.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审核把关不严,查实后一律取消申请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年内不得申报区、市人才项目。对因个人原因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离宁人员,除依法追回已发放补助和安家费外,还要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3.提交纸质材料前,请申请人通过“钉钉”APP扫描“项目申报”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钉钉工作平台(申请理由:博士硕士补助,享受补助待遇期间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博硕补助|首次”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自治区博士硕士补助|首次申请”→提交申报信息。

项目申报

博硕补助|首次申请

申请人对申报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涉及日期,应准确填写至“日”。上传的图片应为“原件”且字迹清晰、完整。如因提交虚假材料(错误数据)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

4.提交电子信息后,报送纸质《申报表》一式3份,与《申报表》内容对应的证明材料1套,《承诺书》2份。书面材料所填信息应与电子信息完全一致,佐证材料均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023年度申报受理截止920日。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逾期申报的,本年度不再受理。

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王云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中心才服务窗口

附:1.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申报表

   2.自治区全职引进博士安家费申报表

   3.自治区博士硕士工作补助及安家费发放标准

   4.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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