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对被认定的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以下简称认定人才)进行年度综合考评。依照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安排,现将开发区入选人才2022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考核”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对认定人才2021年10月至2022年8月期间的工作业绩和贡献、业务能力和水平、职业素养及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给予客观公正评价。用人单位须对照《银川经开区入选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考核评分表》考核要素进行赋分,加盖单位公章;被考核人为中共党员或民主党派的,还应征求组织关系所在部门意见,加盖公章。
二、用人单位在《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年度考核表》“用人单位考核意见”栏中评价考核等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考核等次为待改进的,应列明需改进内容(另附);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应列明原因(另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价为称职以上等次:
1.用人单位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用人单位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
3.用人单位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
4.用人单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6.用人单位连续两个年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缴纳为零。
7.用人单位未向认定人才支付合理工资报酬。
8.认定人才有违纪违法行为且在影响期内。
9.认定人才在用人单位无工资、社保、纳税记录。
10.认定人才与用人单位已解除或终止工作关系。
三、请于2022年9月16日15时前,将纸质《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年度考核表》一式2份,《银川经开区入选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考核评分表》、《担保书》、用人单位《利润表(损益表)》(2020~2021年,加盖财务专用章)各1份,送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全职(时)人才还须提交2022年个人社保权益记录1份(1-9月),未在银交纳社保的须提交2022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1-9月)。
逾期未提交考核材料者,视为2022年度考核不合格。
四、认定人才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高精尖缺|考评”信息。认定人才与用人单位已解除工作关系(含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用人单位应提交书面报告和解除证明,并对考核期间的工作予以评价。
五、认定人才应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之日起15日内,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高精尖缺|离职登记”信息;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银川市属范围内就业的,移交所属地归口管理部门接续待遇。自解除工作关系之日起45日内,未提交“高精尖缺|离职登记”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认定资格,终止待遇。
六、认定人才所在单位生产经营住所变更至开发区辖区外45日内(以经营证照变更核准之日起计),应向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报告和迁出证明。经营住所仍在银川市辖区内的,移交所属地归口管理部门接续待遇;经营住所不在银川市辖区内的,取消认定资格,终止待遇。
七、非开发区推荐认定人才所在单位迁入开发区辖区45日内(以经营证照变更核准之日起计),应向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提交书面报告和迁入证明,核实后接续待遇。逾期未办理的,当年度待遇中止兑现。
八、非开发区推荐认定人才变更的工作单位属开发区管辖,认定人才应在建立工作关系(含劳动合同、服务协议)45日内,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提交“高精尖缺|转入登记”信息,核实后接续待遇。逾期未办理的,当年度待遇中止兑现。
九、认定人才申请变更人才类型,自愿放弃认定资格,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因疾病、伤残、死亡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等符合应撤销认定资格情形的,本人或单位应及时书面报告。
十、为加强开发区与高精尖缺人才的联系,做好管理服务,请全职(时)在银工作的认定人才通过钉钉APP扫描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实名加入,理由“高精尖缺人才+入选年度”,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
凡通过钉钉工作平台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或要求通过工作平台提交相关信息(材料)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均视为考核不合格,将提请撤销认定资格,终止待遇。
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1.银川经开区入选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名单
2.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年度考核表
3.银川经开区入选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考核评分表
4.担保书(样例)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