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登录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最新动态>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银川经开区创新型大学生 宜居工程入选人员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10     


为做好银川经开区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2021年度政策待遇兑现工作,按照《关于公布入选银川经开区2019年度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人员资格复核通过名单和兑现2020年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管发〔202191号)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公布2020年度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人选名单并兑现政策待遇的通知》(银开管发〔2021112号)要求,开展享受政策待遇人员资格复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核(兑现)年度

2021112月。

二、兑现要求

(一)生活(租房)补贴

1.生活(租房)补贴实行后补助,以享受政策待遇人员2021年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为一个兑现周期。

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须重新申请并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

(二)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实行后补助,以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在申报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截至20201231日),且2021年在申报单位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计发一次。

2.享受政策待遇期间,由于原单位关停、裁员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保留待遇资格;由于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且仍在经开区辖区企业工作的,在原申报单位工作满4年且在新单位工作满1年后,须重新申请并计算兑现周期,累计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变更后工作单位不属于经开区辖区企业的,经开区停止兑现。

(三)共有产权房

享受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人员应在申报单位经开区辖区企业中工作满定年限,并严格履行《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共有产权房入住协议》中的约定和义务,期满后享有100%产权。否则,停止共有产权房政策待遇,退出房屋或购买全部产权,且不能申请享受其它政策待遇。

(四)享受政策待遇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兑现:

1.被确定人选因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重大疾病、伤残、死亡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形,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2.被确定人选出现断缴、欠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

3.被确定人选进入其他不符合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条件单位的。

4.被确定人选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直接联系到本人,及要求提供复核、补充材料但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

5.申报(工作)单位停产停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偷漏税款、违法经营、被列入经营异常;从事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行业,以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治理或治理未达标;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未整改或整改未达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应提交的复核材

1.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最新核发)、2021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交款银行回单(要显示交税入库单位)或完税证明1张。

2.2021112月、202215《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PDF文件。请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个人办事]→[个人权益查询与打印]栏目中申请、下载。(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

3.与申报(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的,须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

4.以上材料均在钉钉工作平台中提交电子文档。

请银川经开区宜居工程2019年度资格复核通过人员和2020年度公布人选,扫描“资格复审”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经开区宜居工程|资格复核]→提交信息。

四、非银川经开区公布人选的转入及复核

1.非银川经开区公布的20192020年度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变更工作单位至经开区辖区企业并由经开区兑现相应政策待遇的,须按照经开区宜居工程政策待遇兑现要求进行资格复核。未满足2021年度政策待遇兑现条件的,延至下一年度复核兑现。

2.请加入钉钉工作平台,提交转入登记信息,将纸质材料1份送交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括:

(1)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入选人员转入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与银行卡号印在同一面,彩色)。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为6个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申请人与经开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甲乙方信息页、合同期限页、工作岗位页、签字页应必备)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2020年、2021年、202215月)、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该单位发放工资至20221月)。

(5)申请购房补贴的,须提交有本人或配偶签名的购房合同产权登记证书。由配偶签名的,须提交配偶身份证(正反面)、结婚证。

3.请在钉钉APP实名注册,扫描“加入申报端”二维码或通过[手机钉钉]→[通讯录]→右上角[加号]→[加入团队]→[团队号加入]→输入[YLEZ6012]→[加入团队]→申请理由[宜居工程+入选年度+保障方式]。享受政策待遇期间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

请扫描“转入登记”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经开区宜居工程|转入登记]→提交信息;点击[经开区宜居工程|银行卡]→提交信息。

相关要求

1.资格复核截止日期:2022630日。未按要求提交复核材料的,不受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待遇资格,不再受理

2.享受银川经开区宜居工程政策待遇人员应认真对照兑现要求,如实提交复核材料;弄虚作假,查实后一律取消兑现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加入申报端

享受政策待遇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提交虚假材料(错误数据)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凡涉及日期,应准确填写至“日”。上传的图片应为“原件”且字迹清晰、完整。

联系人:李 成 5062867 莫嘉纬 8688296

王 云 8688320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一楼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

1.银川经开区大学生宜居工程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2.银川市转银川经开区大学生宜居工程复核人员名单

3.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入选人员转入申请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69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