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人才工作载体申报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2〕63号)要求,现将申报2022年自治区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工作载体申报
1.申请设立院士工作站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具备一定规模和数量的科研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3)至少与一名院士达成在宁建立院士工作站协议;
(4)具有较完善的院士进站工作支撑条件,有明确的研究任务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5)建有自治区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并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级重大项目的单位优先考虑。
2.申请设立专家服务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2)基地的主导产业应符合自治区九大重点特色产业总体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
(3)基地建设符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拥有的技术、产业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产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新建基地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技术人才队伍和较成熟的生产技术,能够凝聚一批该产业领域的技术人才;
(5)基地产业应在该区域内具有较强示范推广价值或辐射带动作用。
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
推荐柔性引进的人才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大工程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需要进行,被推荐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柔性引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才组〔2015〕7号)规定的条件(请从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下载)。
三、申报范围
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均可申报。已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服务基地和人才小高地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已聘任为“自治区特聘专家”的人员不再重复聘任。
四、申报要求
2022年自治区人才工作载体和“自治区特聘专家”聘任通过网上申报方式进行。
(一)未开通“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单位管理员权限的,由单位指定专人,以个人身份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姓名”→“申请管理员”,下载《宁夏高层次人才单位管理员权限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操作。
(二)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提交申报材料的单位,管理员以单位身份登录,进入“单位主页”→“单位信息”,务必修改为:“所属区域”选择“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主管”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进入“单位主页”→“载体管理”或“自治区特聘专家管理”→“申报管理”模块,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正式文件及相关佐证材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报。
1.上传材料要求:原件拍照或扫描,彩色,Jpg或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300K,字迹清晰,图像正放,按照材料类别和名称进行命名。
2.业绩、成果、奖项情况请按要求表述,精炼概括,控制在规定字数内。
(四)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属银川经开区管辖的单位,由银川经开区审核推荐至银川市,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区直各部门、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自治区人社厅,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自治区人社厅。
(五)受理截止日期:2022年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莫嘉纬 8688296 王云 8688320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自治区申报政策咨询:王 勇 刘莎莎
联系电话:(0951)5099080 5099081
线上申报单位审核权限申请:刘莎莎 5099081
线上申报技术问题咨询:17711894811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