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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21     

开发区各单位: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956号)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人社厅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二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请参加认定选拔的人员,认真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按下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附件2);

二、承诺书(附件3);

三、佐证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1.申请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2.申请人在经开区辖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有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任职证明、工资薪酬发放银行流水、在银缴纳社会保险权益记录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属创业人才的,还需提供所创办企业章程。

3.申请人获国际、国家、省部、地市级表彰奖励,入选各级人才工程(计划),取得发明专利、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材料须按上述顺序,以图书样式装订,一式3份。报送材料时须提供原件复核。

五、申请人先用“钉钉”手机APP扫描“银川经开区人才工作”二维码(实名加入,申请理由: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得自行退出,并及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再扫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二维码或在钉钉“工作台”→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点击“OA审批”→点击“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提交基本信息→报送纸质材料。

六、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市、县(区)级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市、县(区)级人社局审核后报自治区人社厅审核。

七、受理截止日期:2021729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王云 5062867YCDAHR@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

      2.宁夏回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表

      3.承诺书

银川经开区人才工作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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