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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5     

开发区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层次后备人才,自治区人社厅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168号),现将有关参加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青年人才,年龄在45岁以内(197611日及以后出生)的可以申报。侧重选拔在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产业中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的创新型人才和掌握现代经营理念、熟悉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在非公领域从事产品开发、技术应用、工艺革新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1.培养期已满且德才表现优秀、业绩贡献突出的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可优先推荐。

2.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自治区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青年托举人才选拔。

3.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人员;已入选省部级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人员;

2)获得自治区塞上名家及更高层次人才表彰人员;

3)担任副厅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或享受副厅级以上待遇的专家;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

4)已入选过自治区领军、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已入选自治区青年托举人才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5)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且在2年内没有取得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培养潜质。申报人员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一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对县乡基层单位业绩特别突出且有培养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重点产业的企业申报人员,可放宽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

(二)专业条件

1.申报人员为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的,近5年还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区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提出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2)潜心基础研究,引领基础理论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4)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支撑引领作用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5)在工业与农业研究、技术开发、管理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等方面有突出业绩,成果经省(部)级主管部门验收通过,达到区内先进水平,并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6)长期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在教育理论研究或教学实践探索方面做出突出成绩,主持完成自治区教改任务,获自治区教学成果奖或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

7)长期从事疾病诊治和预防控制工作,技术水平较高,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比较突出,或疾病预防、控制效果比较明显,得到同行公认;

8)在理论研究、新闻宣传、文学艺术、图书出版和体育竞技等领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业绩贡献得到同行公认;

9)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具有现代经营理念和先进管理经验,熟悉资本运作,积极培育发展新兴业态,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2.申报人员为高技能人才的,应来自生产一线或技能教学岗位,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秉承工匠精神,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技艺技能,达到区内先进技术技能水平;

2)在本企业、本行业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难关和现代化建设活动中做出贡献,产生经济效益的;

3)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在行业内推广使用,带来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3.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文学艺术奖一等奖排名前三和二等奖排名第一,且德才表现好、业绩贡献突出的,在初审时可优先列入推荐对象。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渠道

为进一步拓展人才推荐选拔渠道,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多头并推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可选择通过单位推荐、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同行专家推荐三种方式中的一种进行申报。推荐单位(协会)和推荐专家要对被推荐人业绩和品德负审核把关责任。

1.单位推荐。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通过单位推荐方式进行申报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个人申请、单位推荐至银川经开区进行初审,符合选拔条件的推荐至银川市进行复核评审、确定市级推荐人选,经银川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社厅。

2.行业协会(专业学会)推荐。自治区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可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个协(学)会原则上不超过2人,推荐的人选按照专业领域分别报送自治区社科联、自治区科协,经研究审定后,按归口领域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五大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的报自治区人社厅。

3.同行专家推荐。2名本专业两院院士、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享受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宁夏杰出人才”“塞上英才”专家可联名推荐本专业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人选。推荐专家需填写《同行专家推荐表》并亲笔签名确认,每名专家当年可推荐1人。被推荐人选按单位隶属关系,属区直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按专业分类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属银川经开区所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按照属地原则报送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二)银川经开区推荐名额和要求

按照自治区人才计划优化整合要求,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原分设的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自治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统称为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

2021年银川经开区拟通过单位推荐方式选拔推荐10名人选。请各推荐单位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求精原则,切实把工作在一线、学风正派、自主创新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业内认可度高、具有较强培养潜质的人才推荐上来,要对其道德品行、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加入党派情况、重要学术和科技成果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每个单位最多推荐2名人选,且必须为1名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1名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方式

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并行,申请人在线上线下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证明材料应保持一致,线下初审时须验证原件。

1.线上个人申报:申请人员先登录“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https://gccfw.hrss.nx.gov.cn),实名注册,以个人身份登录并进入“人才工程评选→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同行专家推荐的申请人还须上传由专家亲笔签名的《同行专家推荐表》。核对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1)上传的证明材料要求:原件拍照或扫描,彩色,JpgPn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300K,字迹清晰,图像正放,按照材料类别和名称进行命名。

2)业绩、成果、奖项情况请按要求表述,精炼概括,控制在规定字数内。

2.线上单位推荐:未开通“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单位管理员权限的,由单位指定专人,以个人身份实名注册登录后,点击右上角“姓名”处下拉菜单“申请管理员”,下载《宁夏高层次人才单位管理员权限申请表》,填写盖章后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以单位身份登录,进入“人才工程评选→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审核申请人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证明材料是否字迹清晰、图像正放、可识别。符合选拔条件且同意推荐的,上传单位盖章的《业绩成果一览表》,提交上报。

向银川经开区提交初审材料的单位,请务必修改设置以下单位信息:“所属区域”选择“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主管”选择“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线下申报:采用单位推荐和同行专家推荐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银川经开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附件1)和《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一式3份(可在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填报后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由同行专家推荐的,请提交《同行专家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3)承诺书(附件4),一式2份,其中1份装订入证明材料。

4)证明材料请按顺序排列,依次为《承诺书》,推荐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无违法(欠税)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系中共党员、民主党派成员的申请人由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遵章守纪情况说明,与《申报表》《业绩成果一览表》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1套,以图书样式统一装订(著作另附)。

初审时须提供原件核验,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前,请扫描二维码或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j/QBVumAx.aspx填写《参加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选拔人员基本信息》,所填内容应与《申报表》《业绩成果一览表》内容一致。

  1. 受理截止日期:2021423日。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银川经开区联系人:王云 5062867YCDAHR@163.com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东巷108号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管委会一楼东侧审批服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

申报政策咨询: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0951-5099010

线上申报单位审核权限申请:刘莎莎 5099081     

线上申报技术问题咨询:17711894811

附:1.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申报表

2.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业绩成果一览表

3.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同行专家推荐表

    4.承诺书

    5.线上申报须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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