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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时星科技有限公司氮化物研发生产基地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时间:2020-06-28     

宁夏时星科技有限公司氮化物研发生产基地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rQD35y35AkEx3Lnil72dg 提取码: m0ok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电话联系前往宁夏时星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银川市西夏区长城西路与宏图南街交叉口东南侧)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西夏区长城西路与宏图南街交叉口东南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征求意见的公参范围为项目的评价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红领地香苑小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OwaZoZDkeVX0aHHBh9R2A 提取码: zagj 。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建设单位:宁夏时星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长城西路与宏图南街交叉口东南侧

联系人:刘承革

联系电话:0951-7621112

e-mail1316575233@qq.com

环评单位: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951-6875515

e-mail:365363229@qq.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185号和信商务中心

邮编:75000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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