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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优化营商环境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9-08-07     

银开管办发〔2019〕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组下发的《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综合协调组关于部分市县工业园区和部门反映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的精神,结合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营商环境督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急需上报营商环境督察整改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改问题及责任分工

(一)获得电力方面

一是关于供电可靠性还有待提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反映,供电公司有时候停电不能做到提前通知,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需要自备发电机。(责任单位:建设局)

二是关于电费收缴还不够规范便捷的问题。有些企业反映对电价政策宣传和缴费渠道不了解,没有获得感;个别企业反映采用购电制电费结算方式,占用流动资金;个别企业反映供电公司抄表人员在催交电费过程中,服务态度不够热情,话语表述不够规范。(责任单位:建设局)

(二)优化审批方面

一是审批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有的企业反映投资项目立项不能就近办理,仍需跑部门、跑大厅,耗时长,环节多,不符合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责任单位:经发局)

二是关于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严重制约了“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落地的问题。有些企业反映信息不能互通共享,导致信息多向采集、重复录入,来回跑、跑断腿的现象仍有发生。有的企业反映审批服务大厅提供复印、打字、照相等项目社会化服务收费高于市场价格;有的企业反映审批服务大厅普遍没有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办事重复提供同类材料。有的企业反映审批服务大厅资源配置不平衡,有的窗口“人满为患”办事排队、限号,有的串口“门可罗雀”人力资源浪费严重,有的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不能做到“一口清”。有的窗口提供的服务指南过期。(责任单位:审批大厅)

三是关于审批服务不规范的问题。有的企业反映园区未严格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要求备案制管理的项目提供法定申请材料以外的材料。(责任单位:经发局)有的企业反映在争取国家或自治区项目时,留给企业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时间短,质量难以保障。(责任单位:经发局)有的企业反映用地手续办理耗时长,是影响项目推进慢的主要原因。(责任单位:规土局)

(三)园区服务方面

一是关于招商引资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企业提出园区管委会落实代办制、领办制不到位,招商引资企业不熟悉事项办理流程,导致“多头跑”“反复跑”。(责任单位:经合局)

二是关于低成本园区建设配套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企业反映园区管网、危废处置、集中供热、工业用汽等基础设施配套仍不完善;有的企业反映园区公交车路线和辐射不到位、车辆配备不足、时间点设置不够合理,员工出行和上下班不便。(责任单位:建设局)

(四)政策宣传方面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有的企业反映,对国务院和国家部委近年来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区市及园区出台的配套政策不了解。(责任单位:政策法制办)

二、具体要求

一是请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大联系协调力度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打造优质的园区营商环境。

二是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整改问题及企业反映的具体现象,逐项提出整改意见、举措和完成时限,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16日(星期二)上午下班前报政策法制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谭利森,联系电话:506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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