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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财政审计局多措并举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时间:2023-09-18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根据自治区、银川市财政部门关于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相关会议精神,经开区财政审计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安排,认真落实工作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组织对直属国有企业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检查。

一是强化认识,及时传达学习《意见》精神组织各公司及时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工作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财会监督工作的时代要求、职能定位、重点任务,依法履行好财会监督工作职责,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起草印发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及所属国有企业,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促进持续提升财会信息质量和内控监督机制。

二是精准监控,精心组织财会监督工作。印发《经开区财审局关于开展所属国有企业财会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式和步骤,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强化国有企业财会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绩效评价和技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从而进一步完善国企对外投资和财政专项使用紧扣检查重点,分阶段有序推进,进一步严肃经开区所属国有企业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高质量完成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提升效能,切实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通过开展国企对外投资及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完善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投资损失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企业投资工作规范化,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监控。

四是强化内审,压实国企内部监管职责。通过印发《加强直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监督的通知》,督促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通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过程监督与控制、审计结果审核与验收、审计质量评估与处理,强化企业内部审计,完善内控机制,开展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五是健全制度,多角度深化财会监督。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国有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管理的通知》,起草《暂付款化解方案》等多举措,逐步加强各单位财务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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